2016年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
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第三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具体聘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置
1.成立学院岗位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学院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
3.成立学院各类岗位聘用评审工作小组
(1) 教师岗位聘用评审工作小组
(2) 其他专技岗位聘用评审工作小组
(3) 辅导员岗位聘用评审工作小组
(4) 管理、工勤岗位聘用评审工作小组
4.各教学部门成立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名单于11月14日之前报人事处备案。
5. 成立岗位聘用投诉与申诉工作组
二、岗位聘用
(一)聘用期限: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聘用范围:学院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三)聘用条件和要求
1、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定标准执行。
2、岗位任职条件:依据2014年学院教代会通过的各类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3、此轮岗聘首先进行第二轮聘期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者按照现所在工作岗位的对应职级进行聘用管理。
(四)聘用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1)第二轮岗聘后,岗位及职级没有变动的人员按原岗位及职级聘用,可直接签订续聘合同。
(2)自第二轮岗位聘用后至今,因职称晋升(2015年及以后晋升)、干部任免、人事调配的岗位及职级变动人员,须填写《岗位变更人员备案表》,按变更后的岗位及职级签订聘用合同。
(3)自2015年1月1日起,学院新进的在册各类工作人员根据现所在的岗位类别、职称、职务,分别填写《各类岗位申请表》
(4)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业绩达到岗位分级任职条件,需晋升职级的人员,根据岗位填写《各类岗位申请表》,需提供所有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各部门审核原件,复印件盖章),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后提交到各类岗位聘用评审工作小组秘书处。
2、资格审查。
教学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及非教学部门对本部门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根据相关要求填写初审意见。
3、材料提交要求
(1)各教学部门、行政职能部门按照本轮老师申报的各类岗位情况,按照岗位分类汇总提交到学院各类岗位聘用评审工作小组。具体提交材料:《岗位变更人员备案表》、各类岗位申请表、岗位分类汇总表以及业绩晋升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到各类岗位聘用评审小组秘书处。
(2)各教学部门、行政职能部门提交本部门人员申报各类岗位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提交到人事处.
(3)第二轮聘期考核表请于11月23日前提交。
(4)请于11月30日前提交。
4、岗位及职级认定
各类岗位聘用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类晋升人员实施岗位及职级认定工作,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学院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
5、确定岗聘结果
学院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将岗位聘用评审结果上报岗位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6、公示
将岗聘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聘用合同
(1)根据岗聘结果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本人、档案和人事处各保留一份。
(2)在聘期内岗位及职级因职称晋升、干部任免、人事调配而有变动的人员,根据变更时间在聘用合同书中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注:合同签订时间由人事处统一审核填写)
(3)聘用合同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提交。
人事处
2016年11月7日